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決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目 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2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公布 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礦山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捐贈,規范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無償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捐贈財產,用于公益事業的,適用本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公益事業...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一章 ...
礦山安全監察條例
第一條 為了對礦山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執行《礦山安全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國家實行礦山安全監察制度,設置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和礦山安全監察員。 第二條 國家勞動總局設礦山安全監察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局(廳)設礦山安全監察處,礦山比較集中的地區、市勞動局設礦山安全監察室(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已于1996年10月11日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章 總則 ...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已修正)
注意:本法已被修正,想了解最新相關法規請點擊:《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4實施)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
失業保險條例
(1998年12月26日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令第25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2004年2月4日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的“辭退職工”是否指因違紀被辭退的職工? 答:“辭退職工”既包括因違紀被企業辭退的職工,也包括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規定的因其他原因予以辭退的職工。 二、《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因企業開除、除...
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
一、關于廠長、經理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按照勞動部勞部發〔1994〕360號文的規定,廠長、經理是由其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有關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本辦法所稱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修正)
(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號發布 根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包括國有、集體、私營、個體、外資、中外合資等各類單一或混合型經濟所有制和礦山、工廠、建筑、交通運輸、森林采伐、農場、商業、服務業等行業...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權益,正確履行檢察職責,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
2003年2月9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用藥,合理控制藥品費用,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進行管理。確定《藥品目錄》中...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2003年9月1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在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雇工合同“工傷概不負責”是否有效的批復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87〕第60號請示報告收悉。據報告稱,你市塘沽區張學珍、徐廣秋開辦新村青年服務站,于1985年6月招雇張國勝(男,21歲)為臨時工,招工登記表中注明“工傷概不負責”。次年11月17日,該站在天津堿廠拆除舊廠房時,因房梁折落,造成張國勝左踝關節挫傷,引起局部組...
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保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 第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鑒證機關。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辦公廳關于轉發《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總公司,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中國海南對外貿易中心,中國上海對外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現將勞動部、國家體改委印發的《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實行股份制試點的企業將按部里統一部署執行。 附件:勞動部、國家體改委關于印發《股...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
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工資集體協商內容 第三章 工資集體協商代表 第四章 工資集體協商程序 第五章 工資協議審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工資集體協商和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以下簡稱工資協議)的行為,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未成年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其在生產勞動中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
2015-12-28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2011-04-2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86修正)
1986-12-0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0修正)
2000-10-3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的決定
2005-04-27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6修訂)
2006-10-31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
1997-05-2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決定
1996-07-0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于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仲裁合作的協定》的決定
1994-03-16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賣房等行為是否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買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為予以處罰的答復
1991-05-23
婚姻家庭
勞動工傷
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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